某城一女,赴沪访友,途经一眼镜店,见四下无人,遂窃取昂贵眼镜一副。出店门不久,突感不妥,即返回欲挽己过,晚矣!店主报警已至,即被收审。求友助之无功,后被罚款了事。女甚悔,且焦躁不安,寝食俱废。挚友知之,遂代其前来希求解心结之法。兹录如下,祈世人鉴之。记曰:
某市靓女赴沪城,眼镜店内邪念生。
昂镜一副窃得手,忽觉不妥往回行。
返至恰逢警察至,悔之已晚受法绳。
力通关节倾囊尽,身复自由心不宁。
羞愧无颜再会友,惶惑难安昼夜恐。
急欲抚平往事丑,寄希密朋图真经。
吾剖缘由因何在?本我作怪存侥幸。
一念之差酿为悲,血之教训应为镜。
取财未可走歪道,唯行正端终无惊。
评论